,其实心里厌恶的不得了,不得不装样子。
可是既然这样,为什么要留着他的衣服,留了整整十年。
就那么喜欢这衣服吗?
沈照的家在握手楼的尽头,一处一楼车库改的房子,砌墙装了房门,屋内昏暗潮湿,只能靠电灯照明,墙角布满除不尽的污渍。
闻弦微不可察的蹙起眉头。
他认识的沈照矜贵、优雅,漂亮的身体永远裹在剪
裁得体的西装之下,要不是沈照非要和他结婚,南城有无数男男女女愿意与他一度春风,这样的的人,就该养在锦绣堆里,可入目却满是霉斑,空气阴寒潮湿,就连床铺上的被子也薄的可怕。
今日快30°的天气,闻弦站在这儿,却觉得冷。
闻弦记得,沈照很怕冷。
他的被子比别人厚些,冬天空调开得很高,喜欢穿米色高领羊毛衫,同床的时候总是一开始各睡一边,睡着后便不自觉的蹭过来,靠着闻弦睡,闻弦热的出汗,沈照却觉得温度刚刚好。
冬天的时候,他也比平常人更容易感冒。
“……”
闻弦抿唇,到底没说话。
萍水相逢的,总不好说送人一床被子。
沈照似乎有点局促,率先在门口停下来:“我进去就好,谢谢你。”
闻弦点头。
他扫了眼屋内的程设,简简单单的床和课桌,朴素到有些空旷,胜在干净整洁,在屋子尽头是一个老式衣柜,衣柜上放摆着供桌,白瓷盘里零星几个供果,香案中三支劣质熏香。
供桌上的则是一张女人的黑白照片。
女人四十岁出头,容貌温和平静,是张不具有攻击性的面庞,大概是邻里街坊常见的好脾气姑姐。
闻弦收回视线:“……你伤口破皮的地方不要碰水,崴到的脚倒不是很严重,用药油推一下,腰上的淤青也要揉开,对了,红花油你有吗?”
沈照点头:“有的。”
闻弦便后退一步:“行,那我走了。”
“欸等等,”沈照叫住他,手里抱着他的衣服:“弄脏了,我明天洗干净还你。”
闻弦不记得这衣服后来怎么样了,但既然婚后还在沈照手里,想必是没还,而且这屋子没有洗衣机,沈照要洗可能得手洗。
闻弦道:“没关系,送给你了,你留着吧。”
说罢,他转过身,余光看了眼握手楼的单元门牌号,便离开了。
当